聚焦学代会 | 江西服装学院第二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拍了拍你~
秋意渐浓,冬韵初显
江西服装学院
第二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
华章将启
同学们是否对学代会充满疑问呢?
无妨
可以从下文寻找答案哦!
一、学代会是什么?
学代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简称。
学生代表大会是由学生选举产生的代表组织,充当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它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形式之一,学代会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学校事务,拓宽参与的深度,搭建直接参与管理和建言献策的平台。通过学代会,学生的声音得以传达,关乎学生利益的决策更加贴近实际需求,确保学生的意见被充分听取,从而使决策更加合理。
二、学代会的基本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的组织章程,并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并审议上一届学代会常设机构、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代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地表达和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学生委员会
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常设机构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行使日常执行职能。
四、学生委员会的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的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主席团
学生会组织须设立主席团,并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组织的日常工作,对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负责,并定期向其报告工作。
六、主席团的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七、学生代表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系)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八、学生代表的条件
(一)江西服装学院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作风务实;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九、学生代表的权利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十、学生代表的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春华秋实又一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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