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情回顾|我们的榜样:雷锋
雷锋
人物简介
(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因高尚品行和模范事迹而闻名,并以雷锋精神影响了后世一代代中国人。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伟大领袖毛主席于1963年3月5日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因此把3月5日定为“学雷锋纪念日”。
苦难新生
1943年至1947年,祖父雷新庭、父亲雷明亮、母亲张元满、哥哥雷正德相继悲惨离世,弟弟也饿死在家中。年仅7岁的雷锋沦为孤儿,在旧社会饱经磨难、受尽苦难。
1949年湖南解放,雷锋从小渴望参军报国,主动找到解放军连长表达心愿,虽然当时未能入伍,却收到连长赠送的钢笔,在心中埋下了爱国奉献的种子。
1950年,他担任儿童团团长,积极参加土地改革运动,分到了耕地和生活用品,并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免费入学读书。
1954年,雷锋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被选为中队委员。
1955年,雷锋主动将土改时分得的田地捐给学校。
1956年,雷锋顺利完成小学学业,从苦难孤儿成长为新时代的进步青年。
参军入伍
1959年,雷锋写下参军申请书,坚定表达入伍决心。尽管因手续问题一度遇到困难,但凭借优秀表现,他在1960年1月被特批入伍。入伍当天,他就作为新兵代表在欢迎大会上发言。在部队里,雷锋刻苦训练,很快成为一名合格的汽车驾驶员。1960年8月,他带病参加上寺水库抢险救灾,连续奋战七天七夜,荣立二等功。他平时勤俭节约,把省下来的钱捐给人民公社和灾区,受到部队表彰,团党委决定树
立雷锋为“节约标兵”。
光荣入党
1960年11月,雷锋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当选抚顺市人民代表、党代会代表等,被授予“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多次荣立二、三等功并受到嘉奖。他坚持学习、撰写日记,在报刊上发表文章,用文字和行动讲述自己在党的培养下成长的经历。他多次出席重要会议,与战斗英雄交流学习,从旧社会的苦孩子,成长为一名信念坚定、表现突出的优秀战士和青年榜样。
英魂永存
1962年8月15日,雷锋在协助战友倒车时,不幸被倒下的木杆击中头部,经全力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22岁。他的一生虽然短暂,却始终忠于党、热爱人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崇高的精神品质,成为一代代中国人学习的榜样。
雷锋精神
雷锋精神是以雷锋的思想与行为为代表的崇高精神,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助人为乐、无私奉献,主动关心他人,不求任何回报;二是爱岗敬业、发扬螺丝钉精神,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三是刻苦学习、发扬钉子精神,珍惜时间、勤奋钻研;四是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生活朴素、严于律己;五是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始终把集体和国家放在首位。
薪火相传
雷锋精神深刻影响着一代又一代青少年的价值追求与精神成长,在全社会持续涵养崇德向善、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让志愿服务、互帮互助、爱岗敬业成为青年自觉行动。未来,江服学子也将不断领悟雷锋精神,将这份温暖与担当融入学习与实践之中,从身边小事做起、在平凡中践行担当,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责任、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为民族复兴注入源源不断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