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成立指南
社团是什么
学生社团是学生基于共同兴趣,为促进成长成才而自发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它作为课堂教育的延伸,是学校落实素质教育、塑造学生健全人格的重要阵地。社团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将兴趣培养与能力提升相结合,助力学生在实践中实现全面发展。
为什么要成立新社团
大学生活因多元的社团文化而更加精彩,成立新社团,不仅是为了满足同学们日益多样化的兴趣需求,更是为了给志同道合的学子搭建一个施展才华、共同成长的平台。
如何成立新社团
我校现有学生社团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等六大类型共计61个。根据《江西服装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2023〕37号文规定,现将有关新社团成立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条件
人数要求
由20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须是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50%,未受过校规校纪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具备的基本素质。
社团要求
社团应有规范的名称及相应的组织机构,社团名称应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指导老师及指导单位要求
社团应有1-2名我校在职教职工担任指导老师,有业务指导单位且该单位是具有管理或学术研究职能的校内正式机构。
社团章程要求
社团应有规范的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类别、宗旨、成员资格、组织结构、权利和义务、主要活动内容和范围、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程序及其他应当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其他要求
申请社团组织方式和机构设置由各社团自由决定,社团组成人员情况(包括学院、年级、班别、姓名、学号、联系方式等)须报社管备案。申请成立的社团不与学校现有社团的性质相同或类似,不得具有校外社会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
(一)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二)在同一校区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的;
(三)涉及宗教文化的;
(四)涉及民族排他性或地区排他性的;
(五)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
(六)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组织;
(七)举办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社团章程宗旨活动的;
(八)其他不宜批准成立的。
成立学生社团申请人条件
(一)20名以上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学生社团所具备的基本素质。
(二)拟任主要负责人须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
(三)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的拟任主要负责人应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申请流程
(一)申请(3月31日前)
提交电子版《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至校学生社团事务中心邮箱jfxsst1991@163.com,纸质版周一至周四18:00~20:00交至清河9栋102室。
(二)初审(4月7日前)
校学生社团建设委员会对申请成立的新社团材料进行初审,于4月7日完成初审。
(三)复审(4月10日前)
《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初审通过后,须在4月10日前提交如下正式成立所需材料:
1.《学生社团拟任负责人档案表》;
2.《学生社团申请发起人简历表》;
3.《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
4.《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指导责任确认书》;
5.《学生社团章程》;
6.《学生社团年度工作计划》。
(四)答辩(4月21日)
复审通过后,校学生社团建设委员会组织召开学生社团成立答辩会,听取拟任负责人的相关陈述。校学生社团建设委员会结合前期材料以及学生社团发起人的答辩情况,对申请成立的新学生社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展开讨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根据民主投票结果提出评审意见,上报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
(五)终审(4月30日前)
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对学生社团申报材料和评审意见进行终审后,于答辩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成立的正式批复并公示。
(六)注册(5月15日前)
学生社团正式成立后,主要负责人应在一周内填写《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并交至校学生社团建设委员会处。
(七)考核期审查
新成立学生社团在一年考核期内可以学生社团名义组织活动、正常招新,开展日常活动。年末由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进行评分,分数不低于70分且学生社团运转状况与学生社团预期规划出入不大,则视为学生社团正式成立。
新学生社团的申请材料提交说明:
1.学生社团拟任负责人档案表
2.学生社团申请发起人简历表
3.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
4.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指导责任确认书
5.学生社团章程
6.学生社团年度工作计划
对于未按规定注册或政治导向错误、开展非法活动的学生社团,将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对于校外人员未经学校许可,滥用、冒用学校名称(包括学
校已申请注册具有法律效力的简称、别称)建立学生社团(含其运营的新媒体平台)在校内外开展非法活动的,对其校内非法活动及活动据点予以取缔,并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追究该非法社团及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维护学校和学生权益。
社团成立联络人:刘小芳/姜立阳
联络人电话:13155813604/15009391980
社团成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