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
江服团字[2018]5号
关于争创“学雷锋先进集体”、争做“学雷锋标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学生组织、各班级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社会深入学习雷锋、培育文明风尚的重要指标精神,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树立典型,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我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争创“学雷锋先进集体”、争做“学雷锋标兵”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1.“学雷锋先进集体”:各学院或班级、各学生组织、各宿舍、各服务团队(小组)等。
2.“学雷锋标兵”:全体在校学生。
二、创建数量
1.“学雷锋先进集体”:10个
2.“学雷锋标兵”:30人
三、创建条件
(一)学雷锋先进集体
1.组织机构健全。有相对稳定的组织领导机构和相对固定的成员,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
2.工作机制完善。定期研究活动形式和内容,有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经常组织开展活动,使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得到师生公认,反应良好。
3.学雷锋活动特色新颖。活动内容与时代同步,与实际结合,活动宗旨健康向上,围绕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本科合格评估工作等创造性的开展学雷锋活动,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4.志愿服务成效显著。成员参与面广,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性、典型性,长期坚持,事迹突出,影响广泛,深入人心。
(二)学雷锋标兵
1.政治素质过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和传承雷锋精神,遵守校级校规。
2.道德品质高尚。态度积极健康向上,把雷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习和生活中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品学兼优,乐于助人,诚信友善。
3.富有创新能力。热心服务,勤于实践,善于创新,能把学雷锋活动和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
4.成效业绩突出。长期坚持学雷锋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文明校园创建和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敬老爱幼、扶贫助残、环境保护、“三下乡”等公共服务中事迹突出,成效显著,在师生中有较大的影响和良好的好评。
四、创建流程及时间安排
1.宣传阶段:2018年3月上旬,各学院、各学生组织、各班级通过例会及班会等形式宣传评选活动,引导大家积极申报。
2.申报阶段:2018年3月下旬,相关集体和个人对照申报条件组织材料申报,相关材料包括申报表(详见附件)、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分为基本情况、事迹、所获奖励三部分)。申报材料统一交各学院团委。
3.初评阶段:2018年5月上旬,各学院根据申报材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初评,各学院可选择5-7个“学雷锋先进集体”、10个“学雷锋标兵”上报给团委,团委审核后下发考核名单。
4.中期考核:2018年9月,纳入到考核名单的集体和个人,对照申报条件组织材料汇报,汇报形式采取PPT或视频的形式进行中期情况汇报,团委组织评委提问、打分,确定进入最终评审名单。
5.最终评审:2019年3月初,进入最终评审阶段。形式与中期考核相同,评选出最终结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创建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主动作为,切实做好选举工作;
2.注重宣传。各学院、各学生组织要通过广播、微信平台、QQ班级群、微信班级群等途径宣传评选工作,营造各集体“赶、比、帮、超”的热烈氛围;
3.严格把关。各学院、各组织要对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严格遴选,切实选拔出一批富有时代特征和雷锋精神的集体和个人。
团 委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