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
江服团字[2018]24号
关于在全校开展“星级团支部”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南昌市委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星级团支部”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进行关于“星级团支部”的评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标准及等次
依据评定内容按百分制计算(《评定标准》详见附件1)。
1.三星级:评定得分75-84分;
2.四星级:评定得分85-94分;
3.五星级:评定得分95分以上。
根据形势任务要求,适时进行完善优化。
二、评定程序
1.申报定级。申报评星定级支部在9月15日以前须对照星级标准,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团建工作基础和实际,向上级团组织提出拟申报评定星级,并填报《“星级团支部”拟定星级申报表》(见附件2)。
2.申请验收。11月初,各团支部对照星级标准,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向上级团组织申报验收。申报验收须填报《“星级团支部”验收申报表》(见附件3)和先进事迹材料,有条件的可以制作幻灯片或宣传片,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
3.考核评定。对照星级评定标准,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了解、查阅原始资料等方式进行验收评估,确定等级。四、五星级团支部,在各单位团委考评基础上择优向校团委推荐申报,校团委组成考评组进行考核评估,审定后对五星级团支部授牌。
三、结果运用
星级团支部评定活动作为团内评先选优、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1.没有四、五星级团支部以及基层团支部数有20%没有申报参评或未达到三星级团支部的单位不能评为各项团建工作先进集体。
2. 参评“全校五四红旗团委”的团委,原则上所辖的团支部必须全部达到三星级及以上团支部,且四、五星级团支部比例应超过50%;参评“全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支部,原则上必须是四星级及以上团支部;参评“全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团干部,是团支部干部的,原则上其所在团支部应为四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是团委干部的,原则上其团委所辖的团支部必须全部达到三星级及以上团支部,且四、五星级团支部比例应超过50%;参评“全校优秀共青团员”的团员,原则上其所在团支部应为三星级及以上团支部。
3.根据评定结果,由校团委命名表彰一批“四星级团支部”和“五星级团支部”;不申报星级评定的团支部,列为后进团支部,集中进行整顿转化。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标准。各单位要吃透掌握精神,研究制订全年评定工作方案和计划。要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激发所属基层团支部开展星级支部评定活动的积极性。要认真做好星级支部考核评定、推荐申报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不降格以求。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把“三会两制一课”等制度落实作为“星级团支部”评定的重中之重。要紧跟形势和任务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活跃形式、丰富内容、创新载体、务求实效。
3.强化督导,典型引领。各单位要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基层团支部了解工作情况,帮助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要通过工作交流会、推进会、现场观摩会,培植、宣传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整体推进基层团支部建设。星级评定后,要督促指导五星级团支部继续巩固提高,打造示范品牌;四星级团支部高位求进,全面提升;三星级团支部比学赶超,争星晋级。对随机抽查发现工作下滑,经督促仍不整改,与评定星级等次不符的,进行降级、摘牌。
附:1.“星级团支部”评定评定标准
2.“星级团支部”拟定星级申报表
3.“星级团支部”验收申报表
4.“星级团支部”评定情况台帐
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4日
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