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
江服团字[2018]25号
关于在全校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领会团的十八大精神,在全校青年学生中掀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引领青年学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定理想信念,听党话,跟党走,通过深入推进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手段方式,形成和巩固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按照年初团中央学校部和团省委学校部相关工作部署,经学校团委研究决定在2018年9月-10月在全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月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月活动开展方式:
1.进班级:各学院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学习宣传团的十八大精神,开展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交流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学习园地等进行宣传,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可通过PPT、个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风采展示视频、心得、演讲等进行分享,开展主题班会与青年接轨。各班级上交新闻稿和主题班会心得并配图片,学院收齐后将优秀案例报送校团委工作邮箱。(每学院每周至少上报2个优秀案例,活动开展后2天内将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
2.进楼栋:充分利用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各学院党建联合会以党建楼栋小组为单位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活动,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协助各学院党建联合分会,充分挖掘身边优秀的学生,进行身边事迹交流,优秀事迹可拍出视频、写出感受与大家分享。各学院至少上报2位优秀事迹人员并附相关材料。(活动时间:9月20日——10月8日,上报时间:10月1日——10月10日)
3.用红色故事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级层面组织校级层面学习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表彰的2018年全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何鑫滨同学事迹交流分享会,各学院可自行组织或选树身边青年榜样同步开展“红色故事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交流会或其他形式,并从中择优选出2组优秀案例进行全校交流。(具体见附件1)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画、海报征集展示:以学院为单位征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画、海报(可手绘、可设计)进行全校宣传。(具体见附件2)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月活动报送工作:
各学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月活动的优秀案例上报校团委(进班级、进楼栋材料)。
1、报送内容
包括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的创造性工作举措、特色的学习活动、典型的先进事例(事迹),着重展示各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事例和良好风貌。
2、报送形式
以图文为主,要求主题鲜明、内容详实、特色突出,字数不超过500字,图片8—10张。
三、报送要求
1.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学院团委要积极搜集相关单项活动宣传报道,报送至校团委工作邮箱(jxfzxytw01@163.com)。
2.请将活动总结及所有申报材料、案例图文于2018年10月15日前,发送至校团委工作邮箱(jxfzxytw01@163.com),标题注明:【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月活动+学院名称】。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月活动集中展示
团省委和我校于微博平台开设了包含#赣鄱青年说·核心价值观#微话题,各学院要动员广大学生将相关微话题整合在一起,收听并@赣青团学和@江西服装学院学生会微博,积极参与微话题平台的互动,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及时将先进事例进行展示、分享(活动结束5日内)。
联 系 人:周润邦
联系电话:15684207855
邮箱:jxfzxytw01@163.com
团省委官方微博: @赣青团学
江西服装学院学生会官方微博: @江西服装学院学生会
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主题词:关于 全校开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宣传月 通知
抄 报: 中共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