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
江服团字[2019]8号
关于同意召开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商学院
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批复
商学院团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召开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商学院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
经校团委研究决定:
同意你们如期召开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商学院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同意你们提出的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分配表;
同意你们提出的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商学院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会议议程;
同意你们上报的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商学院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名单;
同意你们上报的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商学院第十三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挂职、兼职)候选人选名单。
有关会议应请及时请示中共江西服装学院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同意,你委应本着节俭办会、务实高效的原则开好本次团代会(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超规办会)。
请认真筹备并按照中青发【2016】15号文件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民主选举出新一届青年信任、青年爱戴、青年尊重的商学院团委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
会后,应及时将选举结果、选举意见、选举方式、会议议程相关材料一并报校团委,选举结果应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选举结果呈报中共江西服装学院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和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并由商学院党总支部和校团委联合行文任命)。
最后,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预祝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商学院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23日
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