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
江服团字[2020]6号
关于申报2019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团务工作者”“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级学生组织,各班级团支部:
为隆重纪念“五四”运动101周年,弘扬伟大的“五四”精神,激发广大团员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先进典型、服务团员青年,进一步增强我校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经学校团委研究,决定于2020年“五四”期间隆重表彰一批2019-2020学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团委书记(副书记)”、“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和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班级、宿舍等基础中去,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团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的好,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
(4)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率先垂范,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
(5)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祛除“四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6)组织基础好。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团干部,是团支部干部的,原则上其所在团支部应为四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是团委干部的,原则上其团委所辖的团支部必须全部达到三星级及以上团支部,且四、五星级团支部比例应超过50%。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校“智慧团建”系统。
3.十佳团支部书记
(1)符合“江西服装学院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近两年内曾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干部。
(2)积极要求进步,有较强的责任感,道德品质高尚;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成绩突出,所负责的集体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
(3)学习成绩优秀热爱集体,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进步;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
4.优秀团务工作者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全部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
(4)班子建设好。团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所在学院具有较好影响。
5.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在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统一领导下,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坚持组织化动员,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贡献。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年工作部署,推进团支部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支部工作有活力。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星级团支部”评定达到四星级及以上。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等,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任务中,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团支部新发展团员不存在无号段、低龄发展问题。
6.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在本地区、本单位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坚持组织化动员,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贡献。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所属团组织、团员、青年底数清晰,团的工作有活力。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所属团组织均配发并规范使用《团支部工作手册》,所辖的团支部必须全部达到三星级及以上团支部,且四、五星级团支部比例应超过50%。
(3)班子建设好。团委班子配备齐整,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等,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任务中,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彰显了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贡献度。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学院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新发展团员不存在无号段、低龄发展问题。
二、具体的申报材料
优秀团员、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务工作者:
(1)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的突出表现和优秀事迹);
(2)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名单汇总表;
(3)公示无异议证明(7个工作日)。
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单位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的突出表现和优秀事迹,加盖推荐支部公章);
(2)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名单汇总表;
(3)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相关证明材料(《团支部工作手册》有关内容复印件),换届文件,公示无异议证明(7个工作日)、所获奖项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对评选申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对拟申报团支部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并在推荐人选所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并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要对申报名单进行排序。对于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上报的,将减少单位评选名额。
3、请各单位务必于2020年4月2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团委邮箱(jxfzxytw01@163.com),纸质版盖章材料待开学后交至团委办公室,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2019年度江西服装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团委书记(副书记)”“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9年度江西服装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3:2019年度江西服装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4:2019年度江西服装学院“十佳团支部书记”申报表
附件5:2019年度江西服装学院“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6:2019年度江西服装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7:2019年度江西服装学院“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附件8:2019年度江西服装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务工作者”“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
主题词:五四表彰 通知
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印发
附件一
五四表彰名额分配表
一、优秀共青团员
按照5%的比例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全校百名)
设计、工程、艺术、传媒、商各15名,团委学生组织25名。
三、十佳团支部书记
每个学院2名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
10%比例
五、五四红旗团委
艺术院、商学院(参照19年团委考核评分决定)
六、优秀团务工作者
校级3名、每个学院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