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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服装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1-04-19 21:55   审核人:

关于印发《江西服装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江西服装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经2021年4月X日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X日

 

 

关于江西服装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团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推优”工作,使一批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优秀共青团员及时得到培养和发展,以便将来为党组织注入高质量的新鲜血液,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各基层团组织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开展“推优”工作。

现将我校“推优”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

一)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团建的重要内容。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推优”工作应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基层党委负责审核把关,校团委负责业务指导,由各基层团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团组织既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也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各级团组织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推优”工作基础。团干部应加强学习,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规范“推优”程序,强化培养过程,提高“推优”能力。

各级团组织应当把“推优”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认真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的要求。28至35周岁青年入党,一般应听取所在单位团组织意见。

二、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我校在读学籍的优秀共青团员和在职教职工中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每年分别在上半年3、4、5月以及下半年9、10、11月开展“推优”工作;每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当是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推优”的具体条件是: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积极利用“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平台加强自身理论学习,“推优”前一个学年,“青年大学习”参与率应达到80%以上。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推优”前六个月志愿服务工时不少于30个(含)。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近两学期平均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团支部前50%,课程补考不超过2门且无重修课程。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推优”前一个学年未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以及违纪处分。

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学校各级团组织应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加强团员的日常教育,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团员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建立党、团组织联合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机制。各基层团组织应配合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开展每半年一次的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推优”大会产生党的发展对象推荐人选。

加大对“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青马工程”)学员的培养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青马工程”学员作党的发展对象。“青马工程”学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期间参加的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课程应当记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中。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

1.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

2.在特殊时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

3.在校风建设、校园文体活动、创新创业、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4.在团学工作中积极主动,表现优异者。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本学期不作为“推优”对象:

1.在上一学年教学计划安排的课程中补考课程超过2门(不含);

2.在上一学年课程考试中有重修情况者;

3.受到学校违纪处分尚未解除或近一个学年内受过学校通报批评。

三、“推优”工作程序

各基层团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依据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推优”工作计划。

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学院团委(研究生院团委、社区团工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学院团委(研究生院团委、社区团工委)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推优”大会的流程是: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6.“推优”情况在本团支部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团委反映。

公示无异议后,团支部将有关材料报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团委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对“推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汇总“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料等向学院党支部推荐。

学院团委在每期“推优”工作完成后,应在一周内将“推优”结果报校团委备案。

经基层党组织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学院团委应当在1个月内向基层团支部通报传达。

四、其他

各学院团委应当主动争取党组织的关心和支持,加强本单位推优入党工作的谋划、统筹和指导,每年年底向校团委和本级党组织报告“推优”工作情况。

“推优”工作过程中,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资格。校团委定期对各基层团组织“推优”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对违规开展“推优”工作或因“推优”工作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团组织进行工作整改,对相应团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

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1.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2.推优证明模板

      3.江西服装学院推优入党汇总表

 

 

 

 

 

 

 

 

 

 

 

 

 

 

 

 

附件1

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团支部:_________________                 团员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

 岁)

 

1寸免冠

照片

 

 

 

 

入团时间

 

团内职务

 

申请入党时间

 

“推优”

大会情况

团支部于                日在          召开“推优”大会,应到有表决权的团员     名,实到    名,同意推荐     人。

被推荐人

(结合被推荐人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以及考察材料,说明被推荐人的优缺点,重点说明存在哪些不足)

 

 

 

 

 

 

                 团支部书记签字                     

上级团组织

 

 

 

 

                                           (盖章)

                                                 

党组织

 

 

 

 

                                             (盖章)

                                                  

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制


附件2

推优证明模板

共青团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

兹有****学院***等**名同学,积极参加团校、党校培训,熟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主动要求进步,已提前六个月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且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良好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本年度无任何处分。按时缴纳团费,按期进行团员团籍注册,上一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为优秀。坚决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符合推优入党基本条件。

****学院团总支推荐及核实,现对***等**名同学进行推优决定,望校团委进行核实及推荐,具体名单如下:

XXX、XXX……

特此证明!

 

 

 

共青团****学院团委

****年**月**日

 

 


附件3

江西服装学院推优入党汇总表

学院(分团委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院

班级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入团时间

推优

时间

2020年度教育评议等次

发展团员编号

电话号码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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